解释
在规则中,拟走着法不只是棋手心里打算走的一步。它是棋手在实际走出前正式确定的一步,用于申请,理由是同一局面将第三次出现,或该着将使双方各完成五十着且没有兵着或吃子。
轮到行棋的棋手把该着写在记录对局着法的记谱表上,或输入电子记谱表,并向负责执行规则的裁判声明自己准备走这一步。随后暂停对局以核查申请。该着一经注明,不得更改。
申请正确时,对局以和棋结束。申请不正确时,标准程序给对手增加两分钟,快棋则增加一分钟。快棋是一种每位棋手用时更少的形式。如果申请以拟走着法为依据,棋手必须按照移动规则和摸子规则走出该着。只有完成物理操作后,它才成为。
通常禁止在走子前记录着法。拟走着法程序是专门针对这些和棋申请的明确例外,并不普遍允许棋手预先写下未来着法。
常见混淆
心中计划与正式拟走着法
思考某一步或非正式地报出某一步,不会产生规则效力。棋手必须遵循特定的申请程序。
来源
- 1.Article 9: The Drawn Game, FIDE Rules Commission
- 2.Article 8: The recording of the moves, FIDE Rules Commission
- 3.Appendix A. Rapid Chess, FIDE Rules Commiss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