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
和棋是双方都不胜不负的最终结果。依通常计分方式,每位棋手得半分,结果写作½-½,尽管赛事可采用不同计分制度。
对局和棋的主要方式
- 逼和:轮到走棋者没有合法走法且王未受攻击。
- 死局:任何合法序列都不能使任一方将死。,即剩余棋子无法构成将死,是常见原因。
- :双方同意无胜者地结束对局。
- 同一局面第三次出现时的正确申诉,或双方各走50步且没有兵的走子或吃子后的申诉。
- 同一局面出现五次,或双方各走75步且没有兵的走子或吃子后的自动结束。
- 对手无法通过任何合法序列将死时的超时。
每个原因都有自己的条件。有些一发生就结束对局,另一些需要申诉或接受。因此,和棋提议尚不是结果:对局继续,直到对手接受或出现其他结束条件。
常见混淆
每盘和棋都是协议和棋
不是。逼和、死局、某些重复局面以及五十步规则或七十五步规则都可无需协议而产生和棋。
来源
- 1.Article 5: The Completion of the Game, FIDE Rules Commission
- 2.Article 9: The Drawn Game, FIDE Rules Commission
- 3.Glossary of Terms in the Laws of Chess, FIDE Rules Commiss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