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
在国际象棋作题中,当一件作品与另一件具有更早优先日期的作品完全相同时,就存在前作重复。优先权通常来自首次发表日期;如果作品在正式比赛中先评审后发表,并首次出现在评奖结果中,则也可以来自比赛截稿日期。
这一概念用于判断编辑意义上的原创性和获奖资格。根据 World Federation for Chess Composition 的 Codex,完全被前作重复的作品不能获奖。部分重复的作品仍可获奖,但裁判应评估其内容中有多少已经出现在较早作品里。
不必证明存在故意抄袭。两位作题家可能独立发现相同构造,但较晚作品仍属于前作重复,因为该规则关心的是同一性和优先权,而不是道德过错。仅仅共享主题并不足够。例如,一项新作品呈现,即黑方升变后白方以相同棋子升变回应,并不会因此自动与早期作品完全相同。
用法与背景
这是棋题和残局研究的发表与评审术语,不是实战中预测对手着法的能力。
常见混淆
前作重复与剽窃
即使没有抄袭,也不知道较早作品,仍可能出现前作重复。剽窃涉及作品占有和作者行为,是另一个问题。
相同主题
两项作品可以使用同一主题却仍然不同。完全前作重复要求作品相同,而不只是主题相似。
来源
- 1.Codex of Chess Compositions, World Federation for Chess Composit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