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
吃过路兵权利可能在对方兵刚从原始格作出,并停在己方某兵旁边时产生。在紧接着的一着中,己方兵可以把该兵当作只前进了一格来吃掉。
这种吃法的几何形式很特殊:吃子的兵斜向前进一格,落到对方兵刚才越过的格,而对方兵则从其最终停留的相邻格上移除。只有在吃子后己方王仍安全,也就是没有受到攻击时,这项权利才存在。
这项权利是临时的。如果棋手选择任何其他着法,机会就会消失,以后不能再用。因此,在重复申请中,两块棋盘即使棋子位于相同格,也可能不是同一局面。该规则允许同一局面第三次出现时申请和棋,而其中一个局面可能有合法的吃过路兵,另一个则没有。
常见混淆
权利与已经完成的吃子
权利是只在一个回合内可用的选择。吃过路兵则是实际使用这一选择的具体着法。
在对方兵最终所在格吃子
吃子的兵落到对方兵越过的格,而不是被吃兵最后停留的格。
来源
- 1.Article 3: The Moves of the Pieces, FIDE Rules Commission
- 2.Article 9: The Drawn Game, FIDE Rules Commission
